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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是怎样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5日 来源:南宁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

  韦俊律师,南宁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是怎样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公司想要发展、想要扩大经营,增资扩股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那么关于增资扩股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的将向您介绍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是怎样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是怎样


  1、 股权投资基金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股权投资基金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是增资扩股的第一步,经过沟通和谈判,双方愿意就目标企业的增资扩股、引进新的投资人事项进行深入谈判。


  2、 制定公司增资方案


  根据《公司法》第47条规定,由董事会制订公司增资方案。


  3、 目标企业做出增资扩股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44条、第100条、第104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会对增资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 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增资扩股协议里会明确目标公司的原有股东接受股权投资基金作为新股东对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扩股,原有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在具体内容上还会包括增资的股本总额、增资后的注册资本、股本结构、每股金额等。


  5、 修改公司章程


  6、 缴纳新增资本的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179条规定:


  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权投资基金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本法关于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本法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采取增资扩股形式的,同时涉及到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变更。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涉及章程变更的,应当修改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第180条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股东变更:需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申请报告等。


  二、公司增资扩股协议范本


  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市签订。各方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三、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流程


  1、开立股东会;


  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


  2、开立验资账户;


  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验资户银行的各种开户表格。


  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


  以各个投资人的身份打入相应的投资比例的增资资本,增资资本进账后与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索取询证函,交到验资账户银行领取三单: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函。


  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


  三单领取后带着增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关证件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资变更事项,


  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章程、增资验资报告。


  经工商部门审核通过之后,5个工作日后领取增资后的营业执照。


  5、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股份有限公司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了。有关公司增资扩股的流程、资料以及协议书范文的有关内容如上所述。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是怎样,的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相关律师。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核心内容: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哪些特别规定上市公司是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有特别的规定,包括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一、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要独立于公司经营者,独立于公司股东。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存在雇佣关系;


  存在亲属关系;


  存在重大交易关系;


  存在股权关系。


  2、独立董事的选任和解任。


  独立董事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独立董事因下列事由解任:任期届满;丧失资格,即任职期间出现了不符合董事资格的情况;履职过失;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解任。


  3、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还履行以下职责:协助确保董事会考虑的是所有股东的利益,而非某一特定部分股东的利益;在执行董事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时介入;检讨董事会和执行董事的表现,对执行董事及经理进行监督;就公司的战略、业绩、人员任免等问题作出独立判断等。


  二、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委任,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


  1、准备和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特别是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2、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3、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4、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5、公司章程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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